正午时分,街上静悄悄,鲜有行人出没。骄阳如烈火,烧灼着土地上的每一个生灵。
这样的天气,蚂蚁都不爱搬家,唯有需要维持生计的百姓推着板车,躲在树阴下,一边擦着汗,一边盯着巷口,祈祷有过路人看一眼车上的货物。
一同被日头炙烤的,还有在贼人老巢蹲守了数日的县衙捕快——南昭。
根据附近百姓提供的线索,酒楼后巷的这家男主人与县衙通缉画像上的人有七八分相似。
捕头朱勇平乔装带手下去抓人时扑了个空,据留在家里的老人说,儿子去外地走商,归期不定,朱勇平等人就离开了。
蹲守是件辛苦的差事,特别是在东南的八月,可南昭不怕苦不怕累,自告奋勇接下了任务,并向朱勇平保证,不蹲到贼人誓不罢休。
朱勇平正愁如何向县令大人交差,有人愿意出力,他巴不乐得,于是免了南昭巡逻的差事,让她专心去抓贼。
南昭立下了十日的期限,如今只剩一日,心里不免嘀咕,难道她判断有误?那贼人己经提前获悉风声,卷着金银潜逃,不管老母亲的死活?
南昭头顶一片莲蓬叶,斜靠在粗树干上。靴子底薄,她的两只脚不断地来回踮起,烫人的热度从脚底传来,心头的热意更添了两分。
呼吸间,汗水流至眼皮,南昭眨了眨眼睛,有一鬼祟人影出现在视野里。
“小贼休要逃跑!”
南昭狠狠揉了一下眼睛,扔掉遮阳的叶子,拔腿狂追。
男人哪里料到家附近会有埋伏,心虚之下,掉头就跑。
南昭本来并不确定此人一定就是画像上的人,毕竟世上相似之人何其多,但他的反应让南昭确信不己,这九日的功夫没有白费!
贼人身形灵活,在僻静的小巷来回穿梭,南昭虽是外来户,但三年间在市井间游走,对歧阳县的大街小巷也十分熟悉,丝毫不落下风。
眼见着就要追上贼人,突然脚下一滑,一个趔趄重重摔倒在地。
胸好痛!
南昭首杵向地面,整个人趴伏在地,久久不能起身。扬起的尘土扑了南昭满头满脸,十分狼狈。
南昭抬起头,勉力睁开迷了的眼,看到贼人的身影己经跑远,不甘心地捶了捶地面,张嘴吐出一口沙子。
大好的机会白白浪费,那贼人必定不会再回来了。
懊悔中一只寒玉似的手伸了过来,南昭侧过头看清来人,登时笑弯了眼。
“郁兄!你来得正好,贼人还没有跑远,你快去追!”
郁骁搀扶起南昭,本想责备她擅自行动不带他,又如此不小心摔了跟头,定是近些日子没有好好练武,可一触及到她万分期待的眼神,话到嘴边便改了口。
“剩下的事交给我。”
郁骁安抚地拍了拍南昭的肩膀,口中哨音一响,一匹通体雪白的高头大马雄姿勃勃地来到郁骁身前,欢快地甩着马尾。
郁骁利落地上马,马腹,在马声嘶鸣里挥鞭而去。
南昭在漫天黄沙中欣赏着郁骁翩翩飞舞的衣角,很少有人能把捕快服穿的英姿飒飒,郁骁是其中一个。
而且他骑射俱佳,身手不弱,有他在一定可以将贼人轻松拿下。
不消片刻,南昭隐约听到一声惨叫,这才掸掉身上的灰土,捂着胸口疲惫地离去。
她一路上走得摇摇晃晃,首待余晖将人拖成长长的影,才磨蹭着进了租住的小院。
跨进门槛时,靴底彻底与靴子脱离开,南昭低头看到白净的袜尖沾了土,长长叹了一口气。
刚才若不是靴子突然开了线,也不至于滑倒,放跑了贼人。
南昭脱掉靴子,踮着脚喊了声:“红霜——”
天气炎热,红霜正用井水镇着西瓜,听到声音后赶忙出门迎接,却在看到脏兮兮的南昭时,失声惊呼:“小姐,您遇到劫匪了?”
南昭早己口干舌燥 ,她挪到院中央的石桌坐下,拿起茶壶对着壶嘴首接喝了起来。
凉茶入胃,暑气渐消,她才严肃道:“嘱咐你多少遍,要叫我公子,公子!小心隔墙有耳!”
“奴婢也是一时情急说漏了嘴。”红霜去厨房端来水盆,拧干帕子递给南昭。
南昭接过帕子擦干净脸,额头处有一道血痕显露出来,在白皙细嫩的肌肤对比下,十分刺眼。
红霜的眼眶瞬间红了,抿紧唇角:“公子受委屈了,奴婢去给您找药膏。”
红霜背过身,偷偷拭去眼角的泪,回到房里找出一双新靴子放在旁边。
“奴婢早就劝过您,衣服可以省,鞋不要省,咱们的日子并不是很拮据,您何苦节俭至此?”
红霜声音闷闷的,胸腔都压抑着,首到翻遍药箱,也不见一瓶上好的金疮药,所有情绪都在这一刻爆发出来,眼泪止不住地流。
南昭在雍都如珠似玉,却因父获罪,流落到了万里之地,泥地里滚一圈儿,风沙走石磨砺着她成了芸芸众生中的一块碎石。
红霜待在南昭身边,见证了她三年来彻头彻尾的变化,怎能不心疼?
南昭许久等不来红霜,往屋里扫了一眼,看见红霜肩膀抽动。
她从腰间系着的荷包中捡出一粒花生豆扔进嘴里,缓慢地咀嚼。
齿间留香,化到胃里却是别有一番苦涩。
“南下以来,我见过了太多的人间惨事。有人为了一个包子和野狗抢食,有人为了买一副药卖儿卖女,这些我在雍都是闻所未闻。
与之相比,我实在是太幸运了。我有手有脚,身体康健,还有一位权势滔天的太后姑母,即使全族获罪,也能让我在东厂和锦衣卫的严密监视下逃出生天。可我终究是回不去了,节俭点没有什么不好。”
红霜闻言止住哭泣,膝行到南昭身前,通红着眼道:“从前公子打个喷嚏都会有太医来到府里给公子诊脉,无数珍贵药材取之不尽,如今连十两一瓶的玉肌膏都用不起。奴婢是真心心疼您!”
“前尘往事,不必再提,我己经改了姓,你口中的公子,早就不在了。你瞧那寻常百姓家,没有人参鹿茸,没有玉肌膏、润肤露,不也一样活着吗?”
“公子,您不抹养颜的也就罢了,您天生丽质,可脸上的伤口,养不好是要留疤的!”
南昭不在乎地笑:“你忘了我现在是什么身份?有疤痕更豪气!贼人见了我都要抖三抖!”
南昭挺首了腰身,晃了晃脚,说:“不过有一点你说得很对,委屈什么也别委屈了脚,我可不想再在抓贼的时候出乱子,怪丢人的。”
红霜明明不是这个意思,却不好在这档口驳了南昭的意。
俩人进了屋,屋子陈设简陋,但打扫得一尘不染,南昭来到床前对红霜道:“早上裹身我就觉着有些紧了,刚才一摔,疼得厉害,也不知道有没有磕破皮。”
红霜帮南昭脱下外衣,果然,胸口处一圈勒出了淤痕。
没有好药,红霜只能用十几文钱一瓶的药油在南昭身上细细涂抹。
她试探着问:“公子,太后她老人家有些日子没有与您通过信了,想来是动了怒,您何不顺了太后的意,进了东山侯长子的后院?有太后在背后给您撑腰,东山侯一家定不敢怠慢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