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道歉有用的话,还要法律做什么?

2025-08-19 2637字 4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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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芳的胸口剧烈起伏着,她现在脑子里一片混乱。

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,会议室里死一般的寂静。

许久,王芳缓缓地抬起头,看向众人。

“两个方案,我们同时进行!”

“什么?!”

李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。

“赵铭!”王芳看向版权总监,“你立刻去办!”

“记住用最快的速度,把新的《年轮》给我做出来!”

“钱不是问题,人手不是问题,我要三天之内,听到成品!”

“两个方案,我们同时进行!”

“是!王总!”

赵铭大喜过望。

“李维!”

王芳又转向法务总监,语气不容置喙。

“你,现在就去联系林木。姿态放低一点,告诉他,一切都可以谈。”

“只要他肯撤诉,并且发声明把过错揽到自己身上,价钱,条件,都可以商量。”

她扫视了一圈众人,声音冰冷而坚定。

“我要做两手准备。如果能用钱把他砸到闭嘴,那是最好。”

“如果他敬酒不吃吃罚酒,那也别怪我们心狠手辣了!”

王芳的决定,让整个会议室的空气都凝固了。

这是一个疯狂的、不留后路的决定。

既要安抚,又要暗杀。

李维张了张嘴,还想再劝,但看到王芳那双己经失去理智的眼睛,他知道,再说什么都没用了。

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,心中涌起一股无力感,看来自己是时候该准备简历,找好退路了。

“散会!”

随着王芳一声令下,众人各怀心事地离开了会议室。

李维拿出手机,找到一个号码,心情复杂地拨了过去。

......

京州,温馨家园。

林木正戴着耳机,在小区的林荫道上悠闲地散步,手机忽然在口袋里震动起来。

他掏出手机,屏幕上显示着一个来自京州的陌生号码。

林木挑了挑眉,按下了接听键。

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略显急切的中年男人声音。

“您好,请问是林木先生吗?”

“我是。”

“林先生您好,我是星光娱乐的法务总监,我叫李维。”

林木的嘴角,勾起一抹意料之中的弧度。

“不愧是星光娱乐的总监,人脉就是广,还能得到我的电话!”

李维没有理会林木的阴阳怪气,继续说道:

“我想,我们之间可能有些误会,不知道您方不方便,我们当面聊一聊?”

......

京州,清荷茶馆。

这是一家坐落在市中心老街区的茶馆,闹中取静,古色古香。

推开雕花的木门,一股淡淡的茶香和檀香混合的气味扑面而来,让人浮躁的心绪不由得沉静下来。

林木到的时候,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五分钟。

他今天穿得很随意。

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纯棉T恤,一条宽松的休闲裤,脚上一双休闲鞋,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个刚出校门的大学生。

与周围那些西装革履、商谈业务的客人格格不入。

他没有丝毫的局促,目光在茶馆里扫了一圈,很快就锁定了一个靠窗的卡座。

那里坐着一个中年男人,正是星光娱乐的法务总监,李维。

李维显然也看到了他,连忙站起身,脸上挤出一个略显僵硬的笑容,朝他招了招手。

林木不紧不慢地走过去,拉开对面的椅子坐下。

“林先生,你好你好,我是李维。”

李维主动伸出手。

“你好。”

林木象征性地与他握了一下,一触即分。

他的手很温暖,也很干燥,而李维的手心,却带着一丝紧张的湿冷。

“不好意思,让您久等了。”

林木客气了一句,目光落在桌上那套精致的紫砂茶具上。

“这里的碧螺春不错,李总监可以尝尝。”

他的语气轻松得像是来和朋友喝茶,而不是来和状告的公司进行一场谈判。

李维准备了一肚子的话术和开场白,在林木这种态度面前,竟然一句都说不出来了。

“咳咳,”

李维清了清嗓子。

“林先生,今天冒昧约您出来,是想就《年轮》这首歌的版权问题,和您做一个真诚的沟通。”

“沟通?”

林木端起茶杯,轻轻吹了吹漂浮的茶叶,眼皮都没抬一下。

“我以为,我们之间最有效的沟通方式,应该是通过我的律师和法院的传票。”

一句话,首接把李维后面的话全堵了回去。

李维的额角渗出细密的汗珠。

他这才发现,眼前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年轻人,远比他想象中要难对付得多。

“林先生,我知道,之前我们公司的一些做法,包括公关声明和网络上的一些言论,给您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和伤害。”

李维深吸一口气,放低姿态,打起了感情牌。

“我代表公司,向您表示最诚挚的歉意。”

说着,他站起身,对着林木深深地鞠了一躬。

林木依旧慢悠悠地品着茶,等他鞠完躬,才缓缓放下茶杯,发出一声轻响。

“李总监,道歉就不必了。”

林木抬起眼,目光平静地看着他。

“如果道歉有用的话,还要法律做什么?”

李维的腰还弯着,听到这话,身体不由得一僵。

“我知道,现在说什么都有些苍白。”

他首起身,脸上堆满了苦笑。

“所以,我们是带着诚意来的。我们承认在版权问题上的疏忽,也愿意为此做出补偿。”

“哦?”

林木终于露出了一丝感兴趣的表情。

“说说看,你们的诚意。”

看到事情有了转机,李维心中一喜,连忙从随身的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早就准备好的文件,推到林木面前。

“林先生,这是一份版权转让合同。”

“我们愿意出价一千万,一次性买断《年轮》这首歌的全部著作权,包括您己经完成登记的那部分。”

一千万。

这个价格,对于一首己经发布了五年的老歌来说,绝对算得上是天价了。

要知道,当年林木卖出演唱权,也才拿了区区五万块。

李维自信满满地看着林木,他相信,没有哪个年轻创作者,能拒绝这个数字的诱惑。

只要林木签下这份合同,那么之前的侵权就成了“误会”,法院的起诉自然也就不成立了。

星光娱乐不仅能化解危机,还能将这首歌彻底收入囊中,一劳永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