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十年了,我终于找到你了

2025-08-15 2862字 8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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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晨一点的街道空旷得只剩路灯的光晕,温以溪攥着帆布包的带子快步往前走,帆布鞋踩在柏油路上的声音在寂静里被无限放大。半小时前兼职的便利店打烊,她抄近路穿过这片老城区,没想到会遇上麻烦。

身后的脚步声黏得很紧,带着浓重的酒气一阵阵飘过来, 温以溪后背的汗毛全竖了起来,不敢回头,只敢加快脚步,帆布鞋的鞋带松了都顾不上系。

“小妹妹……跑什么啊……”醉汉的声音含混不清,带着令人作呕的黏腻,“陪哥哥聊会儿……哥哥请你喝酒……”

阴影从背后压过来, 温以溪猛地侧身躲开,却被对方一把抓住胳膊。男人的手心又烫又黏,酒气喷在她颈侧,温以溪吓得浑身发抖,挣扎着尖叫:“放开我!”

“哟,还挺烈……”醉汉笑得浑浊,另一只手就要往她脸上摸。温以溪闭紧眼,指甲几乎要嵌进帆布包的带子——就在这时,手腕上的力道突然一松,伴随着一声闷响和醉汉的痛呼。

她惊魂未定地睁开眼,撞进一片清冽的目光里。

挡在她身前的男人很高,男人穿着剪裁利落的黑色衬衫,领口松了两颗纽扣,露出线条清晰的锁骨,下颌线绷得很紧,眉眼冷得像淬了冰。他只用一只手就钳住了醉汉的胳膊,力道大得让对方嗷嗷叫,另一只手插在裤袋里,连眼神都懒得给醉汉一个。

“滚。”

一个字,声音不高,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压迫感。醉汉被他甩得踉跄后退,骂骂咧咧几句,终究是被那眼神里的冷意慑住,骂骂咧咧地晃进了旁边的巷子。

空气里还残留着酒气,温以溪的心跳却在看到男人侧脸的瞬间,漏跳了半拍。路灯的光勾勒着他利落的轮廓,睫毛很长,垂眸看她时,眼底的寒意淡了些,却依旧没什么温度。

“没事吧?”他开口,声音比刚才对醉汉时缓和了些,却还是带着疏离感。

温以溪这才发现自己还在发抖,手腕上留着红印。她攥着衣角,小声道谢:“谢、谢谢你……”

男人没说话,目光扫过她松掉的鞋带,又看了看空无一人的街道,眉头微不可查地蹙了下。“往哪走?”

“前、前面那个路口……”温以溪指了指不远处的拐角,声音还带着哭腔。

他没应声,却很自然地走到她身侧半步的位置,跟她并排往前走。步伐不快,却稳稳地将她护在内侧。 温以溪偷偷抬眼看他,路灯在他高挺的鼻梁上投下浅影,侧脸线条冷硬,却奇异地让人安心。

到了路口,温以溪停下脚步,低着头小声说:“我到了……真的很谢谢你。”

男人“嗯”了一声,目光落在她手腕的红印上,沉默两秒,才开口:“以后别这么晚走这条路。”

说完,他转身往反方向走去,黑色的身影很快融进夜色里。温以溪站在原地,望着他的背影首到消失,才发现自己手心竟攥出了汗。刚才他挡在她身前时,衬衫上有淡淡的雪松味,混着夜风,竟让她忘了刚才的恐惧。

巷口的灯忽明忽暗,温以溪低头系好鞋带,指尖触到发烫的脸颊,心跳还在不争气地乱撞。她不知道那个男生的名字,甚至没看清他的眼睛,却记住了那道在深夜里突然出现的身影,和他冷硬轮廓下,藏着的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。

黑色迈巴赫平稳地滑过凌晨三点的街道,车窗隔绝了外界的喧嚣,只留下车厢内近乎凝滞的安静。

陆知珩靠着真皮座椅,指尖夹着一支未点燃的烟。男人穿着剪裁利落的黑色衬衫,领口松了两颗纽扣,露出线条清晰的锁骨。侧脸的轮廓在昏暗光线下冷硬如雕塑,眉骨高挺,薄唇紧抿,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凛冽气场。

车窗外霓虹闪烁,映在他深不见底的眼眸里,却没激起半分波澜。作为“天枢”的掌权人,这座城市的地下世界几乎无人敢首呼他的名讳,可只有少数人知道,这位手段狠戾、喜怒不形于色的大佬,心里藏着一个找了十年的执念。

“珩哥。”前排副驾的男人(沈江白)转过身,恭敬地递来一个牛皮纸档案袋,声音压得极低,“查到了。”

陆知珩的指尖动了动,目光从窗外收回,落在档案袋上。那眼神依旧没什么温度,可握着烟的手指,却不易察觉地收紧了些。

十年了。从他十三岁被陆家收养,离开那座灰墙斑驳的孤儿院起,他就再也没见过那个总爱跟在他身后,叫他“阿珩哥哥”的小丫头。

他接过档案袋,指尖触到纸张的质感,动作慢得近乎刻意。拆开细绳,抽出里面的资料,最上面是一张一寸照片。

照片上的女孩眉眼弯弯,穿着简单的白T恤,笑起来时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,眼神干净得像一汪清泉。

陆知珩的呼吸猛地顿住。

是她。

尽管褪去了幼时的婴儿肥,眉眼长开了些,可那笑起来时微微上翘的眼尾,还有嘴角那对梨涡,和记忆里的模样重合得丝毫不差。

他指尖划过照片上女孩的脸颊,指腹的薄茧蹭过纸面,留下细微的声响。资料上写着她的名字:温以溪。二十二岁,在云城大学读大三,课余时间在一家便利店做兼职。

下面还附着她的住址、课程表,甚至还有几张近期的生活照——在图书馆靠窗的位置看书,在便利店收银台后低头扫码,在学校的林荫道上背着帆布包往前走……每一张照片里,她都安安静静的,像一株在角落里悄悄生长的绿植,干净又鲜活。

陆知珩一页页翻看着,视线停留在资料末尾那句“父母早逝,由孤儿院抚养至十八岁,后靠奖学金和兼职完成学业”上时,眸色沉了沉。

原来这些年,她过得不算容易。

他想起最后一次见她的情景。那天他被陆家的人接走,她追在车后跑了很远,小短腿跑得跌跌撞撞,手里还攥着一颗用糖纸包好的、皱巴巴的奶糖,那是她省了好几天的零食,本来想在他生日时送给她。

“阿珩哥哥!你要回来找我啊!”她的声音带着哭腔,在风里被撕得粉碎。

他当时坐在车里,隔着深色的车窗,看着她小小的身影越来越远,首到消失在街角。他想点头,想告诉她“等我回来”,可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,一个字也说不出来。

这一等,就是十年。

这十年里,他从一个在豪门里谨小慎微的养子,变成了京川西大豪门之首陆家的掌权人(京川西大豪门:陆、苏、林、阮)。他派人找过她无数次,孤儿院早己拆迁,当年的人也西散各地,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,杳无音信。

他甚至一度以为,这辈子都找不到她了。

“珩哥?”副驾的男人(沈江白)见他久久不语,小心翼翼地唤了一声。

陆知珩没抬头,指尖依旧停留在那张一寸照片上,声音听不出情绪,却带着一种压抑了太久的沙哑:“地址发我手机上。”

“是。”

他将资料重新折好,放进档案袋里,随手扔在身侧的空位上,却将那张一寸照片单独抽了出来,放进了衬衫内侧的口袋里,紧贴着心脏的位置。

烟始终没点燃,被他夹在指间,烟灰积了长长一截,终于在一个颠簸处断裂,落在黑色的西裤上,留下一点微不足道的白痕。

他却浑然不觉,目光重新投向窗外,车窗外的霓虹依旧闪烁,可那双素来冰冷的眼眸里,却悄然漫上了一层极淡的、几乎看不见的暖意。

十年了,小丫头。

我找到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