晨雾还没散尽,怡红院的青石板路就洇透了水汽。
时念踩着木屐走过回廊,听着后厨传来吴婶剁肉馅的闷响,指尖在微凉的廊柱上轻轻划着圈。
“念姐,真要让沉碧去?”
浅醉捧着件新绣的戏服追出来,水绿色的缎面上绣着缠枝莲,针脚密得能数清纹路,“我总觉得心里发慌。”
时念回头时,正撞见沉碧从楼梯上下来。
她穿了件月白襦裙,鬓边别着支珍珠步摇,是昨夜特意选的——
既不张扬,又透着几分大家闺秀的温婉。
“怕什么。”
时念接过戏服抖开,阳光透过薄雾落在上面,金线绣的水波纹泛着细碎的光,“宁翰之想玩,咱们就陪他玩。”
昨日顺天府查账闹了半日,最终以“账册伪造”不了了之,但时念清楚,这不过是宁翰之的缓兵之计。
那小子眼里的阴翳藏不住,定要找机会把“青楼”的帽子重新扣回怡红院头上。
“王木匠那边都交代好了?”时念忽然问阿福。
阿福正踮着脚往门楣上挂“今日休业”的木牌,闻言忙点头:“放心吧念姐!
那王木匠是吴婶的远房表亲,最是老实本分,我让他就说找沉碧姑娘商量戏台雕花的样式。”
沉碧攥着绣帕的手松了松,帕子上绣的并蒂莲被捏得变了形:“念姐我……”
时念替她理了理鬓发,指尖扫过那支珍珠步摇,“记住,只谈公事,别接他递来的任何东西。”
她特意选了今日休业,又让沉碧故意把“沉碧要去城西画舫见外男”的消息漏给小柱子——
鱼饵己下,就等宁翰之上钩。
画舫泊在城西的汴河湾,乌木船身雕着精致的兰草纹,远远望去像片浮在水面的荷叶。
沉碧踩着跳板上去时,王木匠正背对着船头刨一块檀香木,木屑簌簌落在青石板上,混着水汽散出清苦的香。
“沉碧姑娘。”
王木匠转过身,手里还攥着刻刀,木坯上己初见戏台栏杆的雏形,“这花纹你瞧瞧合不合心意?”
沉碧刚要走近,就听岸上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。
她心头猛地一跳,转身时正撞见宁翰之带着十几个衙役冲过来,湖蓝色的官袍被晨雾打湿,贴在身上像层难看的补丁。
“拿下!”
宁翰之的吼声惊飞了芦苇丛里的水鸟,他指着画舫上的两人,眼里闪着得偿所愿的光,“光天化日之下私会,看你们还怎么抵赖!”
衙役们涌上汽船,铁链哗啦作响。
王木匠吓得手一抖,刻刀掉在船舱里,发出刺耳的脆响:“官爷!我们是清白的!只是商量活儿计……”
“清白?”
宁翰之冷笑一声,抬脚踏上画舫,靴底碾过散落的木屑,“孤男寡女共处一画舫,不是私情是什么?”
他忽然弯腰,从舱底摸出个锦盒,打开时里面滚出几锭银子,“这是什么?难不成是做工钱?”
沉碧的脸霎时白了:“我不知道!这不是我的!”
“不是你的?”
宁翰之逼近一步,官帽上的孔雀翎扫过她的鬓角,“那为何会在你常坐的座位底下?”
沉碧被逼得后退,后腰撞到船舷的木柱,疼得眼圈发红却不肯掉泪——
时念说过,越是这种时候,越不能露怯。
“宁参事这般兴师动众,就为了栽赃陷害?”
沉碧的声音发颤,却字字清晰,“这些银子何时放在这儿的,你我心知肚明!”
“放肆!”
宁翰之挥手就要打人,却被身后的衙役拦住。
为首的老衙役低声道:“参事,还是先带回衙门再说,免得被人看了笑话。”
宁翰之这才收回手,恶狠狠地瞪着沉碧:“带走!我倒要看看,时念这次还怎么护着你!”
铁链锁住沉碧和王木匠的手腕时,朝阳刚好刺破晨雾,金色的光洒在汴河上,像铺了层碎金。
沉碧望着岸边渐渐聚拢的人群,忽然想起时念的话——
“别怕,好戏才刚开场。”
怡红院的人赶到府衙时,门口己围得水泄不通。
卖菜的老汉踮着脚往里瞅,货担上的青菜沾着露水;
说书先生把惊堂木拍得震天响,正唾沫横飞地编“青楼女子私会木匠”的段子;连穿绫罗绸缎的公子哥都凑在人群里,等着看怡红院的笑话。
“念姐!”
阿福挤开人群冲过来,棉鞋上沾着泥,“宁翰之太不是东西了!
他说在画舫搜出银子,硬说沉碧姑娘收了好处!”
时念拨开挡路的围观者,青布裙裾扫过地上的瓜子壳,声音清冽如冰:“收没收好处,不是他说了算。”
她走到府衙的石狮子旁,望着紧闭的朱漆大门,忽然扬声道:“各位父老乡亲!”
喧闹的人群霎时静了,几百双眼睛齐刷刷落在她身上。
晨光落在她鬓边的素银簪上,反射出冷峭的光。
“怡红院自整改以来,向来卖艺不卖身,姑娘们凭本事唱戏赚钱,对得起天地良心!”
时念的声音撞在门楼上,嗡嗡作响,“今日宁参事带人‘抓奸’,说是在画舫搜出银子——
可那银子是谁放的,为何偏偏在官爷上船前才出现,大家不妨好好想想!”
人群里立刻起了骚动。
“我就说不对劲!沉碧姑娘唱《青蛇》时那股贞烈劲儿,不像会私会男人的!”
“前几日还听宁大人在朝堂上骂怡红院,这怕不是报复?”
“听说那王木匠是给怡红院做戏台雕花的,谈公事罢了!”
时念等的就是这句话。她对着人群拱手:“多谢各位明辨是非。
今日之事,我怡红院定会给大家一个交代——
但也请大家记着,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!”
话音刚落,府衙的大门“吱呀”一声开了。
陈立威穿着藏青官袍走出来,身后跟着被铁链锁着的沉碧和王木匠,两人的衣襟都沾了泥,却挺首着脊背。
“时老板来得正好。”
陈立威的目光扫过围观的人群,眉头微蹙,“宁参事告你院中人私收财物、行苟且之事,你可有证据反驳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