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6 章 义 利

2025-08-17 2638字 3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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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源面色大变,失态的一声惊呼,将王晴的视线转移到了面前的囊袋上。

“老爷子,你这是…”

灰色的陈旧囊袋,上面残留的岁月痕迹清晰可见,赵老爷子却是眼眶微红,轻轻地抚摸着囊袋,郑重地对王晴行了一礼。

“姑娘,不必如此客气称呼,老汉赵粟今年五十三岁,膝下子赵源三十一岁,愿为姑娘前锋,这是老汉我的诚意。”

说着便依次解开囊袋西周的细绳,露出里面的一块骨牌和一张撑开的囊袋内部。

“达…”赵源声音颤抖,再次开口。

赵粟挥手制止儿子的话,再次看向王晴道:“姑娘请细看。”

王晴拿起骨牌,就见一块打磨光滑的寸长骨牌上刻有“秦”“义”二字,还有右下角“十八”字样。

拆开的囊袋上原是用细笔描画的一张只有简短几行字的皮纸。

“宏武西年九月初三,富平、三原张氏携王氏、富平李氏、兴平马氏,高陵刘氏,应‘开中令’输粮宁夏卫,至灵州遇袭损丁。

持此牌及书可至五姓商号,‘护粮义民’危急可托,食宿无忧,后事可恤。”

原来这是一份寻求“秦商”庇护的信物,这份东西的重量,对于赵源父子这样的泾阳商帮边缘人物来说,那可是生死攸关时刻才有可能拿出来保命符。

王晴也是稀罕的紧,这样的物品,若真的能够引来秦商帮的保驾护航,那就太好了。

可这事有利也有弊,就怕尾大不掉,毕竟秦商重义也更重利。

对于赵源父子的投名状,王晴既是兴奋又有些惶恐,引狼入室的事她肯定是不愿意的,再说她现在也不缺钱,结交赵源父子不过是多攒一条不一样的商业路线。

这些突如其来的商品贸易,她决定老王家人还是不要参与的好。

将信物推给赵粟,抬眼首视道:“老爷子,这是投名状吗?秦商五姓商号,你们能掌握的住吗?王家人暂时不缺钱,缺的是人,志同道合的人。”

听到这话,赵源父子二人也是一愣,秦商五姓商号他们如何能够掌握的了?赵家不过是泾阳商帮边缘人物,更何况秦商大族?

二人一时间也是冷汗淋淋,刚刚的激动也有了一瞬间呆滞,那该如何?

赵粟的手都有些发颤,他早该想到的,秦商五姓如参天巨树,根系盘绕三秦大地,岂是他泾阳商帮边缘户能攀折的?

可驼骨牌是老父亲拿命换来的“恩契”,难道真要成烫手山芋?

(注:明代秦商通过「开中制」输粟换引,表面是「义助边防」,实则垄断盐业,形成「以义为表,以利为里」的商业模式。

在明代那个「官商博弈」「边患频发」的特殊年代,秦商的「重利重义」本质是一种高智商生存策略。

更有明代学者 王士性《广志绎》:“陕西沿边多贾,其俗重利,能耐劳苦,以盐荚(盐引)富甲诸商。”

(明确指出秦商以盐业逐利,且将「重利」与「耐劳」并列为地域性格。)

顾炎武《天下郡国利病书》:“秦晋盐商,利之所在,虽危险不避。西至洮陇,东至江淮,北至幽燕,皆其活跃之地。”

(描绘秦商为逐利跨越险阻,商业版图覆盖大半个中国。)

《陕西通志·盐法》:“洪武初,秦商以输粟换引,奔走塞上,其获利倍于田亩。故富平、三原之民,多弃农从商。”

(点明「利」的诱惑促使秦商大规模转型,农业与商业的利润差是根本动因。)

《扬州府志·商贾》:“陕西盐商居扬者,皆以积聚盐荚为急务,岁课之外,兼营布帛、茶叶,冀获厚利。”

(显示秦商在扬州的经营不仅限于盐业,而是「多业逐利」,甚至涉足违禁的茶叶贸易。)

开中制的本质:秦商通过向边塞输送粮食,以极低成本获取盐引,一转手即可获得数倍利润,如,洪武年间在宁夏卫输粟1石,可换淮盐引200斤,在江南售卖得银10两,而运粮成本仅2两——利润率达400%。

秦商将骡夫、护卫视为「移动资产」,甚至出现「人市」买卖劳动力。

富平李氏曾一次性购买河西回民骡夫300人,通过「契约奴工」制度榨取剩余价值,美其名曰「收留流民」。

秦商通过贿赂边将、资助官府,获取垄断性商业特权。

如,三原张氏每年向陕西布政使送「冰敬炭敬」银万两,换得「优先支盐」权,此行为被《明经世文编》批评为「以利蚀权,权又生利」。

秦商发明「连环保」,一家破产,同籍商帮需共同偿还债务,避免个体逐利导致的系统性风险。这种「利损共担」看似「重义」,实则是集体护利的手段。

「重利」代表案例:富平张臻在洪武年间通过「输粟宁夏卫」积累原始资本,后在扬州设立「张氏盐号」,勾结盐官,将淮盐掺杂沙土售卖,年获利十万两。其家族「以利结官,以官护利」,三代人垄断两淮盐业。

义举包装:张臻捐银修建扬州「秦商会馆」,内设关帝庙,看似「重义」,实则为盐商聚会分赃之所。会馆楹联「义存汉室三分鼎,利占秦商百二城」,首白体现「义利并行」的价值观。

富平李月峰联合回商,控制宁夏卫「茶马互市」,将江南布帛以十倍价格售予蒙古部落,换得战马后再以高价卖给明军。其「布马交易」利润率高达900%,被《陕西商帮史》称为「血与布的暴利循环」。

兴平马氏利用回汉双重身份,在陕甘茶马古道上「两头通吃」:向汉族商人收「过路费」,向蒙古部落卖「禁运铁器」,甚至参与贩卖人口,被边民称为「马阎王」。

马氏以「护持伊斯兰」为名,号召回民马帮为其卖命,实则将「义」转化为「利」的精神控制工具。

「重利」与「重义」的历史辩证: 义为表,利为里的生存策略。

秦商的「重义」本质是低成本获客手段。

帮护粮遗族,是为了让其他运粮人「见义思利」,甘愿冒险。

建会馆、修义学,是为了获取官府表彰,降低经营风险。

利尽则义亡的残酷现实:当「利」与「义」冲突时,秦商毫不犹豫舍义取利。

成化年间,蒙古部落遣使议和,秦商立刻停止向明军供应粮食,转而与蒙古互市,导致宁夏卫险些因断粮失陷。

历史上的秦商绝非「义薄云天」的道德完人,而是一群在明初特殊政策下,以「重利」为驱动力、以「重义」为保护色的商业集团。

他们的崛起离不开:政策红利:开中制、茶马互市等国家战略。

地域优势:陕西「襟喉西北」的地理位置。

创新:将「义」转化为商业信用体系。

终极结论:秦商的「义」是包装过的「利」,「利」是算计过的「义」。)